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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東京都河豚處理規制條例
關於東京都河豚處理規制條例的修訂概要

首頁關於河豚的處理關於東京都河豚處理規制條例

關於東京都河豚處理規制條例

1 何謂東京都河豚處理規制條例

河豚是含有毒物質的食品,因此在東京都內,原則上禁止河豚廚師以外的人員處理河豚,以確保都民的飲食相關安全。另外,欲處理河豚的業者須在處理場所內設置專任河豚廚師之職位,並經過都知事認證。(獲得認證的場所稱為「認證場所」)

※何謂河豚廚師
指取得知事發出之執照,可使用河豚廚師之名稱,從事處理河豚之行為者。

河豚廚師執照與考試 (Japanese)

2 河豚廚師之義務

河豚廚師在從事處理河豚之行為時,必須遵守以下所列事項。違反者,將處以吊銷河豚廚師執照之處分。此外並將公布違反者名稱等資訊。

  • 不得銷售食用河豚以外種類之河豚及有毒部位。(未經處理之食用河豚所含部分)除外
  • 非河豚廚師者,不得銷售未經處理之食用河豚。
  • 非認證場所之場所,不得從事處理河豚之行為。
  • 必須確實去除有毒部位,去除後之可食用部位及用於處理之器具必須徹底清洗乾淨。
  • 已去除之有毒部位必須放入可上鎖容器保存,不得混入其他食品或廢棄物中。
  • 保存於可上鎖容器中的有毒部位,必須以焚燒等不會造成衛生危害之方法銷毀。
  • 若要冷凍食用河豚,必須採用急速冷凍法。
  • 若要解凍食用河豚,必須以流水等快速解凍,解凍後之食用河豚必須立刻進行處理,不得再次冷凍。
  • 搬運或儲存河豚時,必須採取適當措施,以免發生遺失或盜竊。
  • 執照不可轉讓或出借給他人。

3 在認證場所可從事之行為

具備專業知識之河豚廚師,可銷售、儲存、處理(確實去除肝臟等有毒部位)未經處理之河豚。店舖內會公開展示認證書。





   <小心網路購物銷售的未經處理之河豚!>
 目前已經發現有業者透過郵購銷售未經處理的整隻河豚。
 法律禁止銷售未經處理之河豚給一般消費者。
 銷售未經處理之河豚時,請先確認買方具備河豚處理相關執照,並保存銷售紀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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